近日,山西省应急管理厅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下发通知,自3月起至今年年底对山西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2023年内复工复产的露天矿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。专项整治分为企业全面自查自改、矿山安全“体检”、监督检查、总结评估四个阶段,聚焦边坡问题屡查屡犯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、安全隐患突出、企业管理组织混乱等矿山企业,针对安全管理、技术管理、边坡管理、防排水管理、钻爆管理、运输管理、安全监管等七个方面30项内容,开展露天矿山安全“体检”,全面排查露天矿山安全风险,治理违反设计规定建设、灾害治理不到位、边坡角超设计等重大隐患。
通知要求,对安全“体检”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,并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对边坡失稳的,立即下达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的指令;对蓄意违法违规组织生产、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,要责令停产整顿,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,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。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等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,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,并通报地方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