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。经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研究,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,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,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(含)至99周岁(含)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。落实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1年版)》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,由市县自主确定补贴标准。
近日,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。经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研究,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,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,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(含)至99周岁(含)的老年人,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。落实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1年版)》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,由市县自主确定补贴标准。